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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盖小说网 > 经典名著 > 论衡 作者:王充 | 书号:181 时间:2013/5/25 字数:19537 |
上一章 四十五第篇然自 下一章 ( → ) | |
【题解】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认为“天者,群物之主也”(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)“天地之生物也,以养人”(《 ![]() ![]() 王充认为,天地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,人和万物都是天地运动施放出来的“恬淡无 ![]() 继《谴告篇》之后,王充在本篇中用“自然无为”的自然观,进一步批判了俗儒鼓吹的自然灾变是上天用来谴告君王的谬论。他认为“夫天无为,故不言。灾变时至,气自为之”“气变之见,殆自然也”他明确指出,谴告说的产生,是政治腐败的结果“谴告之言,衰 ![]() ![]() 但是王充把“天道无为”的自然观,错误地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,把“无为”作为人类活动的最高准则,对社会现象作出了不科学的解释。 【原文】 54·1天地合气(1),万物自生(2),犹夫妇合气,子自生矣。万物之生,含血之类(3),知讥知寒。见五谷可食,取而食之;见丝麻可衣,取而衣之。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(4),生丝麻以衣人(5)。此谓天为人作农夫、桑女之徒也。不合自然(6),故其义疑,未可从也。试依道家论之(7)。 【注释】 (1)气:又称元气。参见4·1注(4)。 (2)王充认为,万物是由物质 ![]() (3)含血之类:含有血气的动物,这里指人类。 (4)食(sì饲):通“饲”食人:给人吃。 (5)衣(yì义):作动词,穿。衣人:给人穿。 (6)自然:自然而然。 (7)道家:以先秦老子、庄子关于“道”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。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,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学说。道家学说以老庄自然天道观为主,强调人们在思想、行为上应效法“道”的“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政治上主张“无为而治”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”伦理上主张“绝仁弃义”以为“夫礼者,忠信之薄而 ![]() 【译文】 天施放的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2天者,普施气万物之中(1),谷愈饥而丝麻救寒(2),故人食谷、衣丝麻也。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(3),由其有灾变不 ![]() 【注释】 (1)施:散布,施放。普施气万物之中:意即天在普遍地散布气,万物是承受了这种气而形成的。 (2)愈饥:解除饥饿,充饥。救寒:消除寒冷,御寒。 (3)故:故意,有意识地。 (4)由:通“犹”就像。谴告:谴责,告诫。 (5)厌:满意,心服。 (6)天瑞:王充认为祥瑞是由气形成的,所以称“天瑞” (7)无为:道家哲学思想。即顺应自然的变化之意。老子认为宇宙万物的 ![]() 【译文】 天普遍地散布气于万物之中,谷物能充饥而丝麻能御寒,所以人类吃谷物、穿丝麻。天不是有意识地生出五谷丝麻来给人类吃穿,就像出现了自然灾变不是天想用它来谴责告诫人一样。物自然地产生出来而人类穿它吃它,气自然地产生灾变而人类畏惧它。以这样的解释来论述它,就能使人心服了。如果祥瑞是天有意安排的,那么,自然的道理在哪里呢?无为的道理又在何处呢? 【原文】 54·3何以天之自然也(1)?以天无口目也。案有为者(2),口目之类也。口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“何以”下 ![]() (2)有为:与“无为”相对,指有意识行为之物。 (3)发:表现。 【译文】 根据什么知道天的自然无为呢?就是根据天没有口目这一点知道的。考察凡是有意识行为的东西,都具有口目这一类器官。嘴巴要吃东西而眼睛要看东西,内心里产生嗜好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4或曰:“凡动行之类,皆本无有为(1)。有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无有:对这两个字有两种不同的看法。吴承仕、刘盼遂认为“有”字衍,孙人和认为“无”字衍,我们同意“无”字衍的看法。 (2)以下是王充对上面观点的驳斥。 (3)恬淡:亦作“恬惔”清静而不想有所作为。 (4)老聃(dān丹):参见4·4注(20)。 (5)禀:承受。之:指“气” (6)王充用这个比喻是想说明,天以及它施放的气是清静无为的,所以老聃承受了这种气,才具有清静无为的本 ![]() 【译文】 有人说:“凡是有动作行为的东西,都以有为作根本。有了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5或复于桓公(1),公曰:“以告仲父(2)。”左右曰:“一则仲父,二则仲父,为君乃易乎?”桓公曰:“吾未得仲父,故难;已得仲父,何为不易(3)!”夫桓公得仲父,任之以事,委之以政,不复与知。皇天以至优之德与王政而谴告人(4),则天德不若桓公,而霸君之 ![]() 【注释】 (1)复:复命。报告执行使命的情况。桓公:参见3·2注(12)。 (2)仲父:即管仲。参见3·2注(12)。 (3)以上事参见《韩非子·难二》。 (4)皇天:对天的尊称。人:这里指君王。“政”下 ![]() (5)霸君:在诸侯中称霸的君王。这里指齐桓公。 ![]() ![]() 【译文】 有人向齐桓公报告执行使命的情况,齐桓公说:“把这件事告诉仲父。”左右的臣子说:“一次有人来报告,说去找仲父;二次有人来报告,又说去找仲父,做君王那么容易吗?”齐桓公说:“我没有得到仲父,所以感到难做;已得到仲父,有什么不容易做呢!”齐桓公得到仲父,任用他掌管国家大事,委托他处理政务,自己不再参与过问。皇天以它至高的道德把政权授予君王而后又要谴责告诫他,那么皇天的道德不如齐桓公,而齐桓公这位霸主的品行却超过上帝了。 【原文】 54·6或曰:“桓公知管仲贤,故委任之;如非管仲,亦将谴告之矣。 使天遭尧、舜(1),必无谴告之变(2)。”曰:天能谴告人君,则亦能故命圣君,择才若尧、舜,受以王命(3),委以王事,勿复与知。今则不然,生庸庸之君,失道废德,随谴告之,何天不惮劳也(4)?曹参为汉相(5),纵酒歌乐,不听政治,其子谏之,笞之二百(6)。当时天下无扰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遭:遇上,碰到。 (2)变:灾变。 (3)受:通“授” (4)惮:怕。不惮劳:不怕劳累、麻烦。 (5)曹参:(?~前190),字敬伯,沛县(今属江苏)人,汉初大臣。后继萧何为汉惠帝丞相“举事无所变更,一遵萧何约束”有“萧规曹随”之称。 (6)笞(chī吃):笞刑。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 ![]() (7)淮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(8)汲黯:参见40·4注(2)。太守: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,汉景帝时,改郡守为太守,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。 (9)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。 【译文】 有人说:“齐桓公知道管仲贤良,所以委任他;如果不是管仲,上天也将要谴责告诫齐桓公的。如果上天遇到尧、舜这样的君王,必定不会出现谴责告诫的灾变。”我说:天能够谴责告诫君王,那么也能够有意识地任命圣明的君王,选择才智像尧、舜这样的人物,授予他君王之权,委任他行君王之事,也不再参与过问人间的政事了。现在却不是这样,生出昏庸无道的君王,不行天道抛弃道德,天随后又谴责告诫他,天为何如此不怕麻烦呢?曹参任汉代的丞相,放纵饮酒,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7夫曹参为相,若不为相;汲黯为太守,若郡无人,然而汉朝无事,淮 ![]() 【注释】 (1)错:通“措”废置,搁置。刑错:刑罚废置不再使用。 (2)蘧伯玉:参见28·51注(1)。卫: ![]() (4)以上事参见《淮南子·主述训》。“治卫”作“为相”“问之”作“往观之” 【译文】 曹参任丞相,好像没有担任丞相一样;汲黯当太守,好像淮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8或曰:“太平之应,河出图(1),洛出书(2)。不画不就,不为不成,天地出之,有为之验也。张良游泗水之上(3),遇黄石公授太公书(4),盖天佐汉诛秦,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(5),复为有为之效也。”曰:此皆自然也。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?天道自然,故图书自成。晋唐叔虞、鲁成季友生(6),文在其手,故叔曰“虞”季曰“友”宋仲子生(7),有文在其手,曰“为鲁夫人”三者在母之时,文字成矣。而谓天为文字(8),在母之时,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? 【注释】 (1)河出图:参见16·16注(3)“河不出图”条。 (2)洛出书:参见19·12注(4)。 (3)张良:参见7·4注(4)。泗(sì四)水:泗,当作“汜”《水经注》:“沂水于下邳县北,西 ![]() (4)遇黄石公授太公书:传说张良早年在汜水的一座桥上遇到一位自称黄石公的老人,送给他一部《太公兵法》。参见本书《纪妖篇》。 (5)神石:指“黄石公”传说他是一块黄石变的。鬼书:指黄石公授与张良的《太公兵法》。 (6)晋唐叔虞:周武王的儿子,名虞,封于唐,后因唐改为晋,所以称晋唐叔虞。据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记载,他生下来,手上就有“虞”的字样。鲁成季友: ![]() (7)宋仲子:参见23·19注(4)。 (8)而:如。 【译文】 有人说:“太平盛世的瑞应,是黄河出现图,洛水出现书。图不画不成,书不写不成,天地出示了河图、洛书,这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。张良游 ![]() 【原文】 54·9自然之化,固疑难知,外若有为,内实自然。是以太史公记黄石事(1),疑而不能实也。赵简子梦上天(2),见一男子在帝之侧(3)。后出,见人当道(4),则前所梦见在帝侧者也(5)。论之以为赵国且昌之状也(6)。黄石授书,亦汉且兴之象也。妖气为鬼(7),鬼象人形,自然之道,非或为之也。 【注释】 (1)太史公:指司马迁。参见3·4注(18)。 (2)赵简子:参见10·10注(4)。 (3)帝:天帝。 (4)当:挡。当道:拦在路上。 (5)以上事参见本书《纪妖篇》。 (6)论之:议论这件事的人。这里实际上就是王充本人。他认为国家将兴或将亡,必有吉或凶的征兆出现,它们不是天有意识降下的,而是由气自然形成的。参见本书《订鬼篇》。“状”当作“妖”“妖”或作“祆”与“状”形近,又涉下文“象”而误。 (7)妖气为鬼:王充认为,人死后精神不能为鬼,但他幷不否定鬼神的存在,他认为鬼神也是由气自然形成的,是吉凶的一种征兆。参见本书《订鬼篇》。 【译文】 自然的变化,本来就难以断定难以弄清,在外像是有意识的,在内实际上是自然而然的。因此太史公记载黄石这件事时,也感到疑惑而不能证实。赵简子做梦到了天上,看见一位男子在天帝的旁边。后来赵简子外出,看见有人拦在路上,就是前面所梦见的在天帝旁边的那个人。议论这件事的人认为这是赵国将要兴起而出现的妖象。黄石公授兵书给张良,也是汉朝将要兴盛的征兆。妖气形成鬼,鬼像人的形状,这是自然的道理,不是谁有意识地把它创造出来的。 【原文】 54·10草木之生,华叶青葱(1),皆有曲折,象类文章(2)。谓天为文字,复为华叶乎?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(3),三年乃成。孔子曰(4):“使地三年乃成一叶(5),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(6)。”如孔子之言(7),万物之叶自为生也。自为生也,故能幷成。如天为之,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。观鸟兽之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华(花花):同“花” (2)文章:错综华美的色彩或花纹。 (3)宋: ![]() (4)孔子:《列子·说符篇》、《韩非子·喻老篇》、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幷作“列子”又“地”上当有“天”字。《列子》、《韩非子》、《淮南子》幷作“天地”上文“谓天为文字,复为华叶乎”可证。列子:即列御寇,亦作圄寇、圉寇。相传为战国时道家,郑国人。《庄子》中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。道家尊他为前辈。相传他著有《列子》一书。原书早佚,今本《列子》可能是晋代人假托的著作。 (5)“地”字上应补“天”字。见上注(4)。 (6)引文参见《韩非子·喻老》。 (7)孔子:当为“列子”见上注(4)。 (8)通:“通”字不辞,当作“遏”通“曷” 【译文】 草木的生长,花叶苍翠茂盛,都有曲折的纹脉,像文字图案一样,要说那些人手上的文字是天写成的,那么花叶又该是天造的吗?宋国有人用木头刻成楮树叶,三年才刻成功。列子说:“如果天地三年才生成一片叶子,那么万物中有叶子的就太少了。”正如列子所说的,万物的叶子是自然而然地生出来的。因为是自己生出来的,所以才能同时长出许多叶子。如果说是天有意识创造的,那么叶子的生长就会像宋人刻楮叶那样缓慢了。观察鸟兽的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1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理:皮肤的纹理。 (2)血:血 ![]() ![]() (3)偶人:木人、泥人之类的假人。 (4) ![]() 【译文】 春天观看万物的生长,秋天观看万物的成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2武帝幸王夫人(1),王夫人死,思见其形。道士以方术作夫人形(2),形成,出入宫门,武帝大惊,立而 ![]() 【注释】 (1)武帝幸王夫人:“王夫人”当是“李夫人”之误。本书《 ![]() (2)道士:参见47·4注(20)。方术:法术。 (3)方士:即道士。汉代著作中两词通用不别,指好求神仙方术的人。如秦始皇时“入海求仙”的徐福;汉文帝时“望气取鼎”的新垣平;汉武帝时自言能“致鬼”见李夫人的李少翁等皆是。 (4)恍忽:同“恍惚”不清楚,不真切。 (5)见:被。 【译文】 汉武帝庞爱李夫人,李夫人死后,汉武帝想看到她的形体,道士用法术作出了李夫人的形象,形象作成后,在宫门内外出入,汉武帝很惊异,站起来去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3然虽自然,亦须有为辅助。耒耜耕耘(1),因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耒耜(lěi sì垒四):古代一种翻土的农具。耘(yǔn云):除草。 (2)因:顺应,趁着。 (3)夫:据递修本应作“大” (4)闵(mǐn敏):忧虑,担心。 (5)揠(yà亚):拔。 (6)以上事参见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。 (7)徒:类。 【译文】 然而万物虽说是自然而然产生的,但也还需要人的有意识的行动给予辅助。使用耒耜耕地除草,顺应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4问曰:“人生于天地,天地无为,人禀天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渥(wò握):厚。 (2)则:效法。则天:以天道为准则。 (3)不肖:不似。原意特指子不似其父那样贤能。《说文· ![]() ![]() ![]() (4)造化:创造化育万物,这里指自然变化。 (5)黄、老:黄帝与老子,道家尊二人为始祖。黄帝:参见8·6注(1)。老子:参见4·4注(20)。 (6)共(gōng恭):通“恭”庄严。正身共己:形容端庄严肃的样子。 【译文】 有人问:“人生在天地之间,天地没有意识,人承受了天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5易曰:“黄帝、尧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(1)。”垂衣裳者,垂拱无为也(2)。孔子曰:“大哉,尧之为君也!惟天为大,惟尧则之(3)。”又曰:“巍巍乎(4),舜、禹之有天下也,而不与焉(5)。”周公曰(6):“上帝引佚(7)。”上帝,谓舜、禹也(8)。舜、禹承安继治,任贤使能,恭己无为而天下治。舜、禹承尧之安,尧则天而行,不作功邀名(9),无为之化自成,故曰“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垂衣裳:高亨认为“垂,当借为缀。缀, ![]() (2)拱(gǒng巩):拱手。垂拱:垂衣拱手,古代形容太平无事,可无为而治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垂拱而天下治。” (3)则:准则。 (4)巍巍:崇高的样子。 (5)不与( ![]() (6)周公:周武王的弟弟姬旦。参见2·5注(19)。 (7)引:《尚书易解》:“制引,制止也。”佚(yì义):通“逸” ![]() (8)舜、禹:“舜禹”当为“虞舜”声误而又倒置。上文皆以黄帝、尧、舜连言,未言禹事,明禹为误。下文“舜、禹承安治”、“舜、禹承尧之安”二“禹”字亦“虞”之误。本书《语增篇》引经曰:“上帝引佚”指的是虞舜,亦不及禹,益可证此处之误。 (9)邀:追求。 (10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(11)击壤:参见19·13注(10)。涂:通“途”道路。 【译文】 《周易》说:“黄帝、尧、舜不必有所作为,就达到天下大治。”所谓垂衣裳,就是垂衣拱手无为而治的意思。孔子说:“真伟大啊,尧这样的君王!只有天最伟大,只有尧能够效法它。”孔子又说:“多么崇高啊!舜和禹享天下而他们却觉得好像与自己不相干似的。”周公说:“上帝制止游乐。”上帝,指的是虞舜。虞舜继承了安治天下的办法,任用贤能之人,恭敬自持顺应自然而天下大治。虞舜承继了尧的安治之法,尧遵循天道自然无为的原则行事,不有意去创立功业,不存心去追求名誉,无为而治的教化却自然获得成功,所以说“尧治理天下自然无为,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他的功德”五十多岁的老人在道路上作击壤游戏,而没有意识到尧的德政,这是听其自然的教化的结果。 【原文】 54·16《易》曰:“大人与天地合其德(1)。”黄帝、尧、舜,大人也。 其德与天地合,故知无为也。天道无为,故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大人:指圣人、圣王。引文参见《周易·乾卦·文言》。 (2) ![]() ![]() (3) ![]() (4)汲井:从井里打水。陂(bēi杯):池塘。决陂:挖幵池塘。 (5)霈(pèi配)然:形容雨大的样子。 (6)垓:据递修本应作“荄”荄(gāi该):草 ![]() (7)洽濡(qiàrú恰如): ![]() (8)程量:衡量。澍(shù树):及时雨。泽:滋润。 (9)集:鸟群停止飞翔,降落在树上叫“集”这里是落下的意思。 【译文】 《周易》上说:“大人的德行与天地相配合。”黄帝、尧、舜,就是大人,他们的德行与天地相配合,所以知道顺应自然的变化。天道原本是无为的,所以春天的出现幷不是天有意要农作物始生;而夏天的出现幷不是天有意要农作物成长,秋天的出现幷不是天有意要农作物成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7儒家说夫妇之道取法于天地。知夫妇法天地,不知推夫妇之道以论天地之 ![]() 【注释】 (1)偃(yǎn演):仰卧。 (2)烝(hēng征):升。 (3)与:干预。 (4)由:通“犹” (5)人道:人世间的道理。 【译文】 儒家认为夫妇间的关系是效法于天地。知道夫妇效法天地,却不知道用夫妇间的关系推论天地的本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8天道无为,听恣其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听恣:听任放纵。 (2)拂诡:违背。 (3)上德:指具有最高道德的人。 (4)烹:烧,煮,烹调。小鲜:鱼。若烹小鲜:就像煮鱼不要搅动以免弄碎一样,意思是不要加以干预。参见《老子》第六十章。蒋锡昌《老子校诂》:“夫烹小鲜者不可挠,挠之则鱼碎;治大国者当无为,为之则民伤。故云:‘治大国若烹小鲜’也。” (5)商鞅:参见1·5注(1)。 (6)赵良:战国时秦国儒生,曾用“恃德者昌,恃力者亡”的观点反对商鞅变法,遭到商鞅拒绝。 (7)车裂:参见21·12注(3)。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 (8)君:指秦孝公死后继位的秦惠文王。臣:指商鞅。王充在本书中曾多次肯定商鞅的功绩,而在这里他却用“无为而治”的观点否定了商鞅变法,这是自相矛盾的。 (9)当(xiàng向):仰慕。 (10)纯蒙:纯朴浑厚。 【译文】 天道原本是无为的,听任放纵万物的本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19故曰:“政之适也(1),君臣相忘于治(2),鱼相忘于水,兽相忘于林,人相忘于世,故曰天也(3)。孔子谓颜渊曰(4):“吾服汝(5),忘也;汝之服于我,亦忘也(6)。”以孔子为君(7),颜渊为臣,尚不能谴告,况以老子为君,文子为臣乎(8)!老子、文子,似天地者也。淳酒味甘(9),饮之者醉不相知;薄酒酸苦,宾主嚬蹙(10)。夫相谴告,道薄之验也。谓天谴告,曾谓天德不若淳酒乎(11)! 【注释】 (1)适:适当,完美。 (2)君臣相忘于治:意即在无为之治下,君臣彼此忘怀,各不相扰,逍遥自得。 (3)天:天然,自然。 (4)颜渊:孔子的学生。 (5)服:思慕。 (6)引文参见《庄子·田子方》,原文为:“吾服女也,甚忘;女服吾也,亦甚忘。”《淮南子·齐俗训》幷有此文。 (7)君:古代对尊长的统称,这里指老师。 (8)文子:传说是老子的学生。 (9)淳:通“醇”淳酒:味道纯正的酒。 (10)嚬蹙(pín cù贫促):皱眉头,表示不好受的样子。 (11)曾:岂,难道。 【译文】 所以说:政治完美,君臣彼此忘怀于无为之治,鱼类彼此忘怀于水中,兽类彼此忘怀于林中,人类彼此忘怀于世上,因而称为自然。孔子对颜渊说:“我思念的过去的你,全都忘记了;你思念的过去的我,也全都不存在了。”以孔子为老师,颜渊为学生,尚且不能谴责告诫他们,何况以老子为老师,文子为学生呢!老子和文子,如同天与地一样。醇酒的味道甜美,饮酒的人醉了也彼此不知道;淡酒的味道酸苦,客人主人饮了都皱眉头。相互谴责告诫,是道德衰微的证明。说是天谴责告诫,难道天的道德还不如醇酒吗! 【原文】 54·20“礼者,忠信之薄, ![]() 三皇之时(3),坐者于于(4),行者居居,乍自以为马(5),乍自以为牛。纯德行而民瞳矇(6),晓惠之心未形生也(7)。当时亦无灾异。如有灾异,不名曰谴告。何则?时人愚蠢,不知相绳责也(8)。末世衰微,上下相非(9),灾异时至,则造谴告之言矣。 【注释】 (1)引文参见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。 (2)讥:指责,非难。 (3)三皇:参见1·4注(11)。 (4)于于:和下句的“居居”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样子。 (5)乍:忽然,时而。 (6)纯德:纯扑的道德。行:风行。瞳矇:即“童蒙”蒙昧不明事理,也指愚昧的人。 (7)惠:通“慧”聪明。晓惠:指机巧 ![]() (8)绳责:约束谴责。 (9)上下:指君臣之间。 【译文】 “所谓礼这个东西,是忠信不足的表现,是祸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21夫今之天,古之天也。非古之天厚,而今之天薄也。谴告之言生于今者,人以心准况之也(1)。诰、誓不及五帝(2),要盟不及三王(3),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准况:比照,推论。 (2)诰、誓:《尚书》中的两类文告。诰是训诫勉励的文告,如《康诰》、《酒诰》。誓是告戒将士的言辞,如《甘誓》、《汤誓》。 (3)要(yāo ![]() ![]() (4)质:抵押。质子:古代君王把儿子派往别国作人质。 ![]() ![]() (5)诐(bì帀): ![]() (6)约:盟约。教:教令。这里指诰、誓。 【译文】 现在的这个天,就是古时候的那个天。幷不是古时候的天厚,而现在的天薄。谴责告诫的说法产生于现在,是人们以自己的心理来推论天的缘故。诰、誓在五帝时是没有的,强迫订盟在三王时代是没有的,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22且凡言谴告者,以人道验之也。人道,君谴告臣,上天谴告君也,谓灾异为谴告。夫人道,臣亦有谏君,以灾异为谴告,而王者亦当时有谏上天之义。其效何在?苟谓天德优,人不能谏,优德亦宜玄默(1),不当谴告。万石君子有过(2),不言,对案不食(3),至优之验也。夫人之优者犹能不言,皇天德大,而乃谓之谴告乎! 【注释】 (1)玄:清静。 (2)万石(dàn旦)君:指西汉时的石奋。汉代凡一门有五人以上二千石官者,谓万石。石奋及四子皆官至二千石,汉景帝号为万石君。 (3)案:指古代进食用的短足木盘。对案不食:《汉书·石奋传》:“万石君子孙有过夫,不诮让,为便坐,对案不食,然后诸子相责,因长老 ![]() 【译文】 况且,凡是宣扬谴责告诫的人,都是用人世间的道理来验证的。依照人世间的道理,君王可以谴责告诫臣下,上天便可以谴责告诫君王,幷且说灾异就是谴责告诫。依照人世间的道理,臣下也有劝谏君王的,把灾异看作谴责告诫,那么君王也应当时常有劝谏上天的这种合理行为了。它的表现又在哪里呢?如果认为天的道德异常高尚,人不可能劝谏它,那么具有高尚道德的天也应当是沉默的,不应该谴责告诫人类。万石君的子孙有了过错,他不说话,只是对着食盘不吃饭,这便是道德极高尚的证明。道德极高尚的人,都能沉默不语,皇天的道德至高无比,而竟认为它会谴责告诫人类么! 【原文】 54·23夫天无为,故不言。灾变时至,气自为之。夫天地不能为,亦不能知也。腹中有寒,腹中疾痛,人不使也,气自为之。夫天地之间,犹人背腹之中也,谓天为灾变,凡诸怪异之类,无小大厚薄,皆天所为乎?牛生马,桃生李,如论者之言,天神入牛腹中为马,把李实提桃间乎?(1) 【注释】 (1)把:握,拿着。提:取出。 【译文】 天本来是无为的,所以不言语。灾变时常到来,是气自然形成的。天地不能造出灾变,也不能知道灾变的发生。腹中有了寒气,腹中就会患病疼痛,不是人使它疼痛的,是气自然使它疼痛的。天地之间,如同人的背腹之中一样。认为天有意造成灾变,凡是各种怪异的东西,不管大小厚薄,都是天有意造成的吗?牛生马和桃生李这些怪事,按照谴告论者的说法,难道是天神钻入牛肚子里造出马来,把李树的果实从桃树中取出来的吗? 【原文】 54·24牢曰(1):“子云:‘吾不试(2),故艺。’”又曰(3):“吾少也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注释】 (1)牢:传说是孔子的学生,姓琴,名牢,字子幵,一字子张。一般认为此说不确。 (2)试:被任用为官。 (3)又曰:孔子又说。 (4)鄙事:指一般老百姓所从事的职业。引文参见《论语·子罕》。 (5)伎:同“技” (6)撰:选择。 (7)蜚(fēi飞):通“飞”蜚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(8)占侯之家:以看天象变化臆断吉凶为职业的人。 【译文】 子牢说:“孔子说过‘我没有被任用做官,所以学会了一些技艺。’” 孔子又说:“我小时候由于贫穷,所以学会了许多平常的技艺。”地位低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【原文】 54·25夫寒温、谴告、变动、招致,四疑皆已论矣(1)。谴告于天道尤诡(2),故重论之,论之所以难别也(3)。说合于人事,不入于道意。从道不随事,虽违儒家之说,合黄、老之义也。 【注释】 (1)四疑皆已论:王充针对寒温、谴告、变动、招致四种论点,分别写了《寒温篇》、《谴告篇》、《变动篇》、《招致篇》四篇论文进行驳斥。其中《招致篇》早已佚,仅留下篇名。 (2)诡:违背。 (3)难别:责难辨别。 【译文】 关于寒温、谴告、变动、招致,四个方面的疑问都已经论述了。谴告说违背自然之道最远,所以再次评论它,评论它是为了进一步责难它,搞清楚它。谴告说符合于人世间的事情,却不符合自然的道理。服从自然的道理,不迁就人世间的事情,虽然违反了儒家的学说,但它符合黄、老的道理。 wWW.piNGg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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