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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盖小说网 > 言情小说 > 梅花雪 作者:丁宁 | 书号:2854 时间:2014/2/20 字数:98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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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水大哥也到边关了呀?”我兴奋不已地问,所有的忧虑被这意外的喜讯冲得淡然无痕“他还好吧?没什么事吧?” “没事,好得很呢!”雷霆笑着用巾给我擦脸,我只顾拉著他问东问西“他正桃花运\呢,俊男美女都围著他转。” “真的呀?”我更兴奋了“都是些什么人呢?我就说嘛,像水大哥那样的人怎么会少人爱呢?” “到那儿你就知道了,是一些和你差不多大的年轻人,一个二十,一个十八,一个十七,十七岁的小男孩可比你俊美的多哦!”“啊?”我瞪圆了眼,雷霆只顾闷闷地笑“人家俊美是人家的事,你只有干眼馋的份吧?” “怎么这么说?”雷霆没想我会将他一军“你的雷哥哥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嘛?” “有吗?”我用手揪他的胡子“瞧这胡子拉查的邋遢样,会有人要吗?何况还是个三十好几的老头子!” “小坏蛋!”雷霆佯怒地瞪我“刚刚是谁偷偷地吻邋遢老头子了?是谁赖在老头子的怀里又哭又笑的?不羞!” “没错,是我,我那是大发善心,将你这没人疼的老头子收拾起来照管著,怎么啦?该羞的是某人吧?” “哈哈…”雷霆笑着一把擎起我“两月不见,你是越来越牙尖嘴利了,功力渐长哪!” “雷霆,咱们快走吧,我怕太子的追兵赶来。”我担心地说。 “没事。”雷霆抱紧我“我已留书给他,况且这事他是不敢张扬的,当今皇上最恨这个,他只能吃哑巴亏。” “是吗?”我仍然有些顾虑,万一太子向皇上呈报雷霆擅离职守的事,岂不麻烦? “不会。”雷霆似乎看懂了我的心“太子有把柄在我的手上,那可是攸关生死的机密,他不会笨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。” “这就好,那咱们就快点出发吧,真想早点见到水大哥。” “瞧你,”雷霆皱著眉看我“一提水大哥就兴奋成这样,雷哥哥就全不放在眼里了。” “嘻——”看雷霆这么大的人吃醋真是可爱,我踮起脚尖想吻他一下,却只吻到他的下巴,气地我干脆狠狠地咬了一口。 “疼!疼!”雷霆夸张地低喊。 “你看,我这不是很疼你吗?”我笑眯眯地说。 “啊?你就这样疼我呀?”雷霆哭笑不得地皱著脸“小坏蛋,先给你记下这笔帐,等著我一并收拾你。” “不怕!”我得意地笑“你才不舍得。” “这么有自信?” “当然。” 我简直快乐疯了,冰天雪地一夜间变成了繁花如锦\,幸福地我目眩,以至前往玉门关时全然未觉旅途劳苦,看山山含情,望水水含笑,连马儿都跑得格外起劲。 因为我马术欠佳,被摔了一次后,雷霆就坚持两人共乘一骑,靠在他温暖厚实的膛上,我的心就像翻飞的蝴蝶,美不胜收,情不自地唱起歌。 雷霆说我的歌声就像蛙鸣鸦叫,我才不理,我高兴就唱,唱得云儿溜走,路人遮耳,嘿嘿,没关系,我独乐乐就好。 说起马,还有个小故事。 雷霆的战马是出名的大宛马,名叫“骋风”黑亮黑亮的皮像上好的绸缎,体格威武雄壮,气势俨然有王者之风,可就是倨傲的紧,对别人还好些,对我是凶恶倍加,每每我靠前就仰天长嘶,一开始我还疑惑,不知哪儿得罪了这尊神,后来看它对雷霆的驯良模样,才恍然大悟,原来它在吃醋! 我给雷霆说,雷霆笑得断气。 在京城给我买了匹枣红马,虽然温驯,脚力却太差,在城外碰巧遇到一匹雪白的骏马,较之“骋风”更显神骏,我和雷霆都喜爱的很,便花了高价买下,起名“雪影” 我骑在“雪影”上得意太甚,朝“骋风”示威,马一加速,便被狠狠地甩了下来,万幸,没有大碍,只是蹭破点皮。 从此雷霆就不许我单独骑马了,让我和他共乘“骋风”也奇怪,自从买了“雪影”“骋风”对我的态度大为改观,和善了许多,我仔细琢磨此中蹊跷,忽然想起“雪影”是匹母马,看来是因为找到了新情人,才消除了对我这旧情敌的敌意。 我不骑“雪影”了,却不舍得拆散这对“情侣”便把两匹马系在一起。 其实我是想把“雪影”赠给水大哥,水大哥喜白,白衣白马,人潇洒马神骏,一定美不可言。 渐行渐远,繁华淡去,人烟转薄,四野越来越荒凉,长安不见,玉门将至了。 和这对“新婚燕尔”的马相比,我和雷霆应算是“老夫老”了,不!应该说是“老夫老夫”了。 虽然说“小别胜新婚”可是两个骨瘦如材的人抱在一起,那滋味真的不怎么好受。 雷霆笑我是人比黄花,那他则是人比秋草。 我还罢了,一向身体单薄,可看着强健的他突然消瘦如此,使人真是揪心的疼。 为了补偿这两月来的损失,我们一路走一路吃,吃的不尽是山珍海味,入嘴却一样的香甜可口,吃到了玉门时,雷霆已稍显恢复,脸颊丰润了一些,我紧悬著的一颗心才总算有了些著落。 玉门关。 古之征战要。 据说此地原本很繁华,和楼兰国毗邻,后来一场沙尘暴不仅掩埋了楼兰国,也把此地变成了一片沙海。 除了守城将士,来此地的多是过路商客和寻宝者,这些寻宝者很多是亡命之徒,想寻到楼兰旧址,挖出皇宫珠宝,可怜的是都是乘兴而来,败兴而去,更不幸的就沙埋白骨,成为孤魂野鬼。 我原以为在这荒凉的边,必是冷冷清清,人肃马哀的,谁知刚踏入关门,就见人来人往,街边卖小吃的,卖用品的,卖江南丝绣的,卖西域香料的,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,在一条大街旁居然还有杂耍的,那爬竿的小孩约莫七八岁,在竿上不时抓耳挠腮学小猴样,逗的围观众人笑声不断,鼓掌声和叫好声更是不绝于耳。 “雷哥哥,这儿好热闹呵,怎一点也不见征战痕迹呢?”我大为疑惑地问。 因为生逢盛世,我对战争并不了解,仅有的一点概念还是从书上看来的,记忆犹深的是魏武帝“白骨于野,千里无鸣”的诗句,那景象和眼前的情形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? “早不打了,大仗只打了一次,突厥惨败后便纳降求和了,如今已睦邻友好,突厥首领是位识时务之俊杰,他在位时是不会发动新的战争了。”雷霆若有所思地说。 “一定是他畏于雷大将军神勇盖世,自惭形秽,才投降的。”我骄傲地说,心中更是美不可言。 “你呀!”雷霆笑着摇头“我还没居功自傲呢,你倒先夸口了。”雷霆虽然语带责备,口气却是愉悦的,他一定明白我的感觉。 “迫不及待要见水大哥了。”愈是接近目的地,我的思念愈是强烈,我还要好好向水大哥赔不是呢。 “呵呵…”雷霆笑得很是诡异。 “怎么了?”瞧雷霆的态度大概不是什么坏事,我也就不怎么着急了。 “怕你要不认识了。” “谁?水大哥吗?怎么会?”我立即抗议,别人还罢了,像水大哥那样惊为天人的美人,死也忘不了的。 “待会你就明白了。”雷霆故意钓人胃口,我也不追问了,反正马上就见著了。 军营离市集远,却比市集还热闹,刚入营门,喧天锣鼓声和加油呐喊声的热就扑面来。 “什么事?这么热闹?”我问雷霆,以前我还以为雷霆在前线必定很是寂寞,现在看也不错嘛! “不知道,大概有什么比赛吧?”雷霆也疑惑著。 来往士兵向雷霆敬礼,我却羞红著脸,因为雷霆依然把我揽在他的怀里,进营前我曾强烈要求自己骑“雪影”却被雷霆一口拒绝了:“不行,我正要大家看看我的宝贝呢!” 呜…我真的是他的宝贝吗?这是雷霆第二次这么说了,使我都飘起来了,要不是他紧拽著,说不准我已经和白云接吻了。 雷霆是典型的“讷于言,敏于行”的人,所以他的每个小小的爱语和赞语对我都弥足珍贵,此番他一而再的说“宝贝”怎不叫我倍感幸福呢? “去看看。”雷霆不回军帐,策马直奔声音的来源地——练兵场。 练兵场是一块草地,四周被兵士围成了人墙,从马上可以看见里面正在进行比赛,正在持械对打,分几个赛区同时进行,正中央是一座高台,高台上手持将令的正是秦松,他旁边是一位秀发如瀑白衣飘飘的美女,美女身后站著一少年一少女,宛如金童玉女一般。 “雷哥哥,军营中也有女子吗?”我大为不解,古时虽有个木兰从军,却也不得不女扮男妆的。 “是你水大哥的朋友。”雷霆笑着说。 “哦——”我点点头“那名白衣女子和水大哥真像呢。” “你再仔细看看。”雷霆又出现了那种诡异的笑。 “啊?难不成——”不敢置信,水大哥美则美矣,却是堂堂男儿,眼前的明明是美绝人寰的天仙玉女嘛! “是他哦!”雷霆肯定的点头“看来这一场比赛也一定和他有关。” 哇!那真的是水大哥呀! 四周围观兵士的目光全聚焦在那儿,恨不得生活剥了那位“大美人”似的,想这“男儿国”中出现一名女子已属不易,何况这名女子美轮美奂呢! 嘻嘻,可怜他们不知这位美人儿和他们一样,也是男儿身呢! 穿过重重人墙,雷霆策马奔向校场中央的高台,水灵均也看到了我们,微笑着挥舞手臂,我对雷霆说:“看见水大哥这样的美人真是令人愉快,神清气啊!”雷霆在我耳边“嗤嗤”地笑着:“是啊!我也是这么想,起码比看着某某人养眼多了。” 哼! “那你还不去追他?还是人家根本看不上你?” “是啊,以你水大哥的条件怎么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只知打打杀杀的陋战将呢?我也只配和浑身是醋的某某人纠了,唉!望洋兴叹啊!”我再也忍不住地大笑:“受不了,酸死我了!我看浑身是醋的该是另一个人吧!” “呵呵,那不正好嘛,酸一块去了。”雷霆的心情看来非常好,结果我也高兴地不得了,这是个好兆头吧。 终于到了校场中央,雷霆先跳下马,当我自己苯苯地要跳下来时,却被他一把抱住,像抓个小兔子似的把我抱了下来,我想挣扎,看到水灵均俏目中浓浓地笑意,不由涨红了脸,讨厌的雷霆,越来越放肆了,哼! “秦先生好!”我先给秦松打了声招呼,然后立刻就窜到水灵均的身边“水大哥!”我很想握握他的手,更想抱抱他,可是水灵均闪身向后躲开了,眼光中是我看不懂的尴尬和无奈,他好像有什么苦衷,我只好死心地站在距他一米开外的地方和他说话:“水大哥,好久不见了,一切还好吗?” 水灵均点点头。 “恩恩…上次的事是我误会你了,你不会见怪吧?”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,虽然我知道水大哥绝对不会和我一般见识的,可是该道歉的就一定要道歉“是我太差劲了,不该信不过大哥和雷霆。” 水灵均这次在摇头,笑着摇头,意思大概是说没关系什么的,可是…我终于发现一个大问题,水大哥怎么不说话了?难道? 啊!不要!水大哥不会是变成哑巴了吧? “大哥,你…你…你怎么不说话?”我结结巴巴地问,真害怕听到肯定的答案。 水灵均再次摇头,眼睛中仍然是笑意和无奈。 我再也忍不住地上前拉住他的手,悄悄地问:“到底怎么了?嗓子得病了?那要快点找大夫看看啊!还是有什么苦衷?对弟弟也不能说吗?” 水灵均张了张嘴,似乎要说话,可是还没等他开口,我猛然悬空而起,吓得我大叫:“哇啊!”离地几乎有三尺之高,我被人像抓小似的举在了高空,我死命地挣扎:“谁啊?大混蛋!雷霆!雷霆!救我啊!”“不许随便碰别人的东西!”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说,冷冷的嗓音中无法言说的感觉使我浑身一颤,我再笨蛋也感觉到了那其中隐含的强烈杀意! “一样!不许随便碰别人的东西!”我正想反驳一句,却被拥入另一个宽厚的膛中,那熟悉的气息和温暖让我松了口气,雷霆终于来救我了,呜…可是…我什么时候成了东西?我不是东西…啊呸!这样说更难听,我对雷霆吼:“我是人!不是东西!” “哈哈哈…雷霆,你的小东西还真是有趣啊!”一个朗的声音大声笑起来,我扭转头,不由一愣,哎呀!好英俊的男子!英的剑眉入鬓,高的鼻梁,薄薄的双带著一股凌厉之气,而那双不怒自威的眼睛更是深不可测,一身黑绸箭衣,在水灵均身边一站宛如高山一般,而水灵均就宛如饶山的清水,说不出的和谐,而最最有趣的是他一只胳膊紧紧揽住水灵均,目光中是浓浓的情谊和独占! 我好像有点明白了,嘿!水大哥的春天来了么?如果是这个人,那我还是满意和放心的!不过…哼!居然随口就叫我小东西,小东西岂是你可叫的? “喂!你是谁啊?为什么这么没礼貌地抱著我大哥?”我一定要给他捣乱!我上前拉住水灵均的手,把他一把拉过来“大哥,这个人真讨厌哦,你不要理他啊!”水灵均一双水灵灵俏目中的笑意更浓了,用手胡乱我的头发,我看地出他仍是那个意思——没关系! 嘿,他没关系我可有关系! “梅儿,别给你大哥捣乱了,等有时间让他慢慢告诉你。”雷霆重新把我拉到他的怀中“来,我给你引见一下,这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‘恶魔谷’少谷主古龙翔,他身边的这位姑娘是二谷主叶天风的千金叶紫,”雷霆指指谷龙翔身后的明的女子说,然后又指指另一个少年“这位是三谷主水天寒的公子水晶。” 我最感兴趣的是水晶,好漂亮的人啊!水的肌肤似乎能掐出甜美的水来,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如浸泡在清水中的葡萄,粉嘟嘟的脸颊恍似刚摘下的水桃,月白的长衫越发衬托的身材纤细,微风拂过似乎马上就随风而飞了,我惊叹!人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精致的超越水大哥的人物! 我记得雷霆曾对我说过,有个少年是十七岁,那正好和我一般大呢,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个绝的美少年水晶?恩恩,一般而言,我对于美丽的人物总是羡慕和嫉妒参半的,因为自己太过平凡,所以总是有些不甘,有些埋怨上天为何独独对别人那般厚爱,而对我却铿吝万端,可是…奇怪的是这回看着眼前这位惊世绝的少年,我竟没有丝丝的嫉妒,只剩下惊叹和喜欢,还稍微带著点说不出的疼惜… “我叫梅降雪,你好啊!”我对著水晶微笑,他看着那么的精致小巧,似乎不小心就要碎掉呢! “你好!”水晶也笑了,啊呀!他笑起来更好看了,突然间天地便无了颜色,只有这绚烂的笑容胜过一切的俗世烟花脂粉“经常听雷将军提起你呢!很喜欢你。”水晶的声音也是脆生生地宛如水晶。 是吗?雷霆经常对别人提起我吗?我的心彭彭地急跳,好高兴!我转过头去看雷霆,他正在和秦松说著什么,大概是军机大事,那我是无法过问的,可还是高兴! “喂!为什么临阵逃跑了?害怕了?”突然一个洪钟似的声音吓地我一灵,抬头观看只见一个魁梧的男人正揪著古龙翔的衣领大声质问“到底是不是男人?说话不算数?” 古龙翔轻轻地一挥手,那个男人却受了巨大冲击似的向后打了个踉跄,差点跌倒在地“这样的打斗没什么意思,不如痛快点一局决胜负吧!”古龙翔笑眯眯地说“至于比什么你说吧,我听从就是。” 我仔细打量这个敢和“恶魔谷”的人挑战的男人,身高七尺有余(七尺有两米多耶,够夸张^^),哇!在人前一站一堵墙似的,小胳膊也比我的大腿,肌纠结,一看就是个练家子,络腮胡,每胡子都嚣张地直立著,我想那一定很刺人,除了这些他还是个很俊美的男人吧,浓黑的卧蚕眉,明亮的眼睛有些凹陷,高的鼻梁,脸部轮廓很是深刻清晰,不似中原人的圆润。 “还是你说吧,我可不想占便宜,在这里你是客我是主,我更应该让著你!”男人倒是很懂得道理。 “大哥,他是谁啊?为什么要和古龙翔决斗啊?”我悄悄地问水灵均。 水灵均不笑了,脸上却泛起了一抹红晕,嘿,难不成这个决斗和他有关? “呵呵,小雪,你刚来不知道,那塔勒是要和古公子决斗争夺美人的归属权呢。”秦松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。 “哦,那么美人一定指的是我大哥喽?”我稍微有点明白了。 秦松点点头。 “可是大哥,”我重新拉起水灵均的手,无视古龙翔要砍掉我的手的凌厉目光“喜欢一个人要自己选择,难道你就任他们这样决定你的归属?怎么说你也是男人耶!” 水灵均的脸更红了,眼中的无奈更加浓厚,为什么呢?怎么会这样呢?我的疑惑更重了“你要是不好说就不说了,可我是担心你,不能让别人主宰你啊!”我还想说什么,水灵均已经被古龙翔一把拉到了怀中,眼神更是要吃掉我一样的凶狠“雷霆,你是不是要管教一下你的小东西,怎么老是动手动脚的?”古龙翔看也不看我一眼,直接对著雷霆吼。可恶!虽然我不起眼,可是我好歹是个活生生的人耶!这样无视我的存在!哼! 我回转身看向雷霆,他正笑眯眯地很高兴的模样“这样不好吗?再说了他也没对你动手动脚啊!”雷霆真是越来越可爱了!我笑地贼\贼\地对著古龙翔挤眼,瞧他那个架势,好像水大哥已成了他的私属品,烦不烦哪! 而且…我十分确定了,水大哥不能说话肯定和这个讨厌的家伙有关系,哼!虽然为了水大哥的幸福著想,我希望决斗中他能赢,但是为了出口的恶气,我却又希望那个什么那塔勒赢了! 水大哥脸红红的想从那个讨厌的家伙膛中挣脱出来,可是可怜的水大哥啊,绝对是力不如人的“别动!否则我在这里就要你!”古龙翔低沉著嗓音说,可是…哇!果然是恶魔!居然在这样的地方就说这样的话!我的脸都红了! “呵呵,别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了,今天到此为止,明天再决斗好了”雷霆笑呵呵地说“庆祝我们的安全归来,今天晚上大宴一番,请兄弟好好喝酒吃!秦松,你传令下去吧。” 秦松挥舞了一下一面小旗,顿时整个较场声雷动,我疑惑地看向雷霆,他我的头“小笨笨,这是旗语,战场上的人都知道的。” 哦,我是什么也不知道,我有点懊丧地想。 当夜幕降临时,整座军营灯火通明,欢笑声猜酒令声不绝与耳,虽然旅途劳累,雷霆此时却显得精神熠熠,那种发自心底的朗笑声是我不曾见过的。 我静静地坐在一边,因为曾发誓不再喝酒,便以代酒,新鲜牛带著稍稍的腥味,我有些反胃,看着熊熊篝火上的烤全羊,更是难以忍受,我借故推了到营帐中休息。 雷霆的营帐处在所有营帐的中央,为了便于管理也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,在营帐的四周还有守卫的军兵,军兵已经认识了我,便放我进去了,军帐中除了一个大大的案几用来办公便没有长物了,铺是在地上打的地铺,上面有一层皮毯子和丝绒锦\被,条件很是艰苦,想雷霆这两月时间都是在这地方休息,不由一阵心疼。 我趴到铺上,锦\被滑滑地抚触著脸颊,我使劲气,感觉著那份属于雷霆特有的男子气息,从今天起,我就要和他在这里一起休息了…一股甜蜜的醺醺然的感觉席卷了我,虽然没有喝酒,却类似似醉未醉时的奇妙,终于,终于和他在一起了… “梅少爷,休息了么?”一个细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我勉力睁开眼,看到一张俊美绝伦的面庞,是水晶! “没!没呢!有点累,不知怎么就迷糊过去了!”我急忙翻身坐起“你也出来了?酒宴散了吗?” “还没,喝地正起劲呢。”水晶淡淡地说,微笑着,带著一丝丝难以觉察的苦涩。 “你怎么不参加了呢?”我好奇地问。 “我自小体弱,不能喝酒。”水晶仍然微笑着“你呢?也不能喝酒吧?” “我…”我有些赧然,想起上次在太子中出丑的事“我喝酒容易醉,太丢人了。” “呵呵,醉了一定很可爱的。”水晶用一双乌溜溜的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着我,我有些心的,伸手拉住他“你才是真的可爱,”我说,有些忘乎所以“你的眼睛真漂亮。” “谢谢!”水晶垂下了眼帘,长长的睫在晶莹如玉的肌肤上投出奇妙的弯月牙似的阴影,这是个令人无法挑剔的近乎完美的孩子,我感叹著。 “我很羡慕你。”水晶说。 “啊?”我吃了一惊,我正恋他呢,他却说羡慕我? “雷将军对你真好。”水晶仍然垂著长长的睫,看不出那双大眼睛中是什么表情,可是听著却隐隐带著哭意,难不成…他也喜欢雷霆?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“还好了,我们经常吵架的。”我尽量伪装地平淡些。 “如果他喜欢我,就是天天吵架我也愿意。”水晶的头垂地更低了,然后我听到一声长长的叹息“可是他有了喜欢的人,那么出色的人,我是比也比不上的。” “啊?”听这话好像不是说的雷霆啊,我有些惑,想想遇到水晶以后的情况,啊!对了!都是我太小气,惟恐别人抢走雷霆,其实水晶的目光一直在另一个人身上的,是他!对了!一定是他! “你喜欢的是古龙翔吧?”我小声地问,试探著看他的脸色,果然立刻泛起了一抹红晕。 水晶没有言语,只是微微点了点头,我明白了,可是看古龙翔的样子他是爱上水大哥了呀!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,看着水晶的模样有些心酸,世间事总是这样难以和谐的么? “我、叶紫姐姐和龙哥哥是一起长大的,我最小,身体又不好,他总是帮著我,处处呵护著我,我…” 水晶的声音中带了几许甜美适意,我想那一定很美好的回忆,所以他才一直珍藏著“我明白他只是把我当做弟弟一样看待,可是…我就是忍不住地想他,时时刻刻的,像中了魔一样,我知道这样很傻,但是我一直欺骗自己总有一天龙哥哥也会爱我的…” 我凝神聆听著,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担忧,在古龙翔的眼睛中我只看到水灵均的影子,哪里还容的他呢? 这注定了是场单恋啊!绝望的没有任何回报的恋情! “叶紫姐姐骂我是傻瓜,我明白自己很傻,像我这样百无一用的人怎么会有人爱呢。”水晶说著,单薄的肩头在微微的缩,语音中是无声的噎。 “这次我们三人离谷出外游历,是为了增长些江湖见识和经验,在蓟州遇到了水公子,他真是天仙一样的人儿,难怪龙哥哥会喜欢他的,其实我也很喜欢他,那么脱俗高雅的人,谁见了都会喜欢的…” “是啊,我也很喜欢水大哥,但是水晶不比他差啊,不要贬低自己啊!”“谢谢!说起来我们相识的过程很好笑呢,蓟州城的大富豪正在给女儿选婚,是抛绣球的,可能那位小姐看到了正在路过的水公子,绣球就那么不偏不崎地挂在了他身上(绣球都是带著长长的缎带的,可以挂在脖子上),水公子死活不愿意,那家就要婚,反正是在他们的地盘上,他们尽可以呈威风,龙哥哥看得有趣,便上前了一脚,说水公子原本女儿身,是他的老婆呢,从此才结了不解之缘…我觉得他们很般配的…”水晶的声音渐渐弱了,脸色重又暗淡下来。 唉!人生自是有情痴,此恨不关风于月啊! “公主!公主请留步!将军有令,不许您进去的!”外面一阵喧闹,我有些纳闷地起身,打开厚厚的帐门,正好和面而来的一人撞个满怀,我吃了一惊,对面的竟是个明俏丽的姑娘!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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