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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盖小说网 > 诗歌散文 > 百花仙文集 作者:百花仙 | 书号:24709 时间:2019/1/8 字数:26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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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我的家在东北,不过不是松花江上,而是黑龙江的一个小地方:海伦。这个和英国最负盛名的女演员海伦。米伦同名的小地方,也有着与海伦。米伦的相似之处,那就是它的美。 它的美曾经是少年的我最着的地方。 春天草绿了,花开了,大片的草地是个大草甸子,任人们在上面尽情地追逐跳跃玩耍,无论你是无意中摔倒,还是象运动员一样的弹起跌落,芳草都会以它们柔软的手臂和身躯将你托住,不让你有一丝的痛,不让你受一点点伤。少女们会将野百合、兰花、野玫瑰等编成一个花环戴在头上,那一刻走过草地的人们都微笑着向她们行着注目礼,那一刻她们就是芳草甸上的公主,是少年们朦胧的梦乡里的天使,也许,是未来那个她的最美的形象。 那时候的我,常常羡慕别人能这么自由的玩耍。而我,却背着一个大大的柳条筐,忙忙地割猪草,家里喂了七八头猪,正嗷嗷叫着等吃的呢。那时候的父亲和屯里的其他男人一样,都在田里忙得热火朝天,也许根本不会想到他的女儿。那时候的母亲是屯里的会计,一天都忙着记工分,算帐,还带着比我小三岁的弟弟,自然无暇顾及我的感受。那时候,背着大筐的我,黯然神伤地行走在草地上,陪伴我的只有阿黄。 阿黄是两个月大时来我家的。当时的也不是那么黄,而是那种软软的淡淡的黄。它全身黄的柔软滑腻,它的细长的眼睛友好地望着我,还摆摆耳朵,象是说你好呀,希望你喜欢我呀,然后眨两下眼睛,把我逗笑了。这第一印象就在我的心里定格,一下子喜欢上了阿黄。弟弟和父母也都喜欢它,但是我知道,我是最喜欢阿黄的,阿黄也是最喜欢我的。从后来的它的一些表现,都证明了这一点。 那时候屯里没有学前班,五岁的我天天除了打猪草就是回家做饭。当然,很简单的那种,母亲临出门前把米淘好,水也放好,抱一堆柴,我回家只需把那堆柴烧完,摸一下锅盖上碗里的水,烫手了就算是好了。只是天冷的时候,那水常常不是太热,疑心的我就自己再抱一点柴来,结果饭糊了,那一顿马鞭便在我身上印着横七竖八的花样儿。小小的我已经知道,自己只是个被他们养大的孩子而已,不是亲生,和在父母手里掌上明珠般的弟弟是不一样的。所以挨打的我并不跑,也不哭,倔强地站在屋中央,一任那噼噼啪啪的鞭声此起彼落,直到停止。我扑倒在自己的小上,此时的阿黄就会在我身侧转来转去,呜呜着,似乎替我委屈着,又似乎安慰着我。也只有这时候,我大颗大颗的泪滴才会无助地跌落,跌落在阿黄的身上。阿黄则仰起头,用它滑腻的蹭着我的脸,和我一起忧伤。 夏天在汗水中淌过,秋天的我依旧繁忙。除了日常的打草、煮饭,更多了一样活计:采蘑菇。依旧背起大大的筐,不过这回不是在草地上,而是爬到屯后的半坡上。那儿有延伸向远方的树林,连绵不断的,也许可以连到天边?那时候的我想不明白也没有时间多想,低着头仔细的找寻,唯恐错过了每一个满的蘑菇。发现,揪起,丢进筐筐。阿黄一直跟在我身边跑来跑去,有时候它发现了大蘑菇就停在那儿叫一声,以引起我的注意,有了阿黄的帮助,我采蘑菇的速度就快多了,于是我的筐很快地装满。阿黄就跟在我的身后,尾巴一摇一摆的,下山了。夕阳里我的粉裙和阿黄的一身金黄,映衬成一道别样的风景。 七岁的我开始上学了,当然是二年级,曾经当过教师的母亲,从我五岁半开始就教我学拼音认字,所以一上学我就读了二年级,而且成绩是班里最好的。只是个子最矮也最瘦小,上下学时常常被身材高大的男孩欺负。那时候我的心里非常恨他们,无来由的打我一下,把我推倒在地,真的让他们那么开心吗?但是,回了家是不敢说的,仍旧在自己的小上伤心,对着阿黄低诉着我的痛苦。也许它听懂了,不知从哪天起,我的上下学它都跟着,上学的时候它送我到校门口,下学的时候,早早地在校门口等着我。有一个男孩没在意它,又冲我挥拳头,它就呲牙恕吼着,往他身上扑,把他们吓得跑开去,再也不敢了。此时的阿黄已经一岁半多,修长而健壮,它身上的已是全部金黄油亮,跑动起来,也一颤一颤的,就如一匹黄的绸缎一闪一闪的,亮得耀眼。 一个星期天,我发烧没有出去干活儿,母亲把锁挂在门上,又忙着记工分去了。睡醒的我,想出去却怎么也打不开门。阿黄听到我的喊声从院外跑过来,看着那锁子,咕碌碌地转着眼珠。我指指锁子,正想着怎么教它打开,它却已经伸出爪子去拔锁子,一下,两下…终于,它找到了窍门,把锁扣拔转开去,又用爪子往上一托整个锁身,锁子掉地上了。我欢呼雀跃,阿黄也翻了个跟头,得意地歪着头,看着我,眼里满是骄傲自豪的神色,象个打了胜仗的将军。 家里收豆子了,还没有完全干的豆子晾在门外的场院里,黑夜也不收进来的。这时候的阿黄主动跑到场院里,彻夜的守候,喊都喊不回来。豆子干透收了回来,它就再不到场院去了。这让父母也愈发的喜欢它,有时候家里炖大锅菜,也会给它一两块吃。阿黄却比较喜欢啃骨头,咬得咯嘣嘣响,象是证明它的牙尖齿利似的,故意咬一口看看我们,逗得我们都笑个不了。 接到外公外婆的信,父母就开始商量卖房子了。弟弟和我都问:要走了吗?母亲说,收拾你们的东西吧,你外公病了,咱们得赶紧搬回老家去。我赶紧问,那阿黄怎么办?母亲说,明天我问问,估计车上不让带的。不,一定得带着它,弟弟和我异口同声的说。一个晚上,我没有心思收拾东西,只是紧紧搂着阿黄,怕谁抢走了它似的。父亲去买车票回来,告诉我们火车上绝对不让带狗的。那我牵着它回去,弟弟也随声附合。父亲白了我一眼,说你当是旅游呢,几千里地呢,坐火车还得好几天,快收拾东西吧,明天早上六点钟的票,今天必须把所有的东西都打好包呢。母亲说,把阿黄送给老黄吧,他也喜欢阿黄的。父亲嗯了一声。 老黄是父亲的一个好友,常常一起喝酒的,当然是那种东北特有的酒,高粱大曲。老黄是朝鲜族人,热情豪,喝酒也一大碗一口干,干了还亮一下碗底儿,喝得人和看的人都哈哈大笑。因为喜欢都喜欢马,也都懂得相马,老黄和父亲成了最好的朋友。如今,把阿黄送给它,也许是阿黄最好的归宿了。 阿黄象是知道了什么似的,不吃不喝,跟在我的身后扭来扭去,眼睛里含着泪,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。我更是放声大哭,父亲却揪着我 wWw.pInGg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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