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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盖小说网 > 诗歌散文 > 百媚千红文集 作者:百媚千红 | 书号:24613 时间:2019/1/7 字数:25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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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伤心完父母的事,静静的坐下来,才发现原来还有不少头疼的事在等我。也许每个性格比较内向的女孩走进新环境的时候,都会产生和我一样的苦恼。比如高中的课程学起来不象初中那么得心应手,老朋友分开了,新朋友又还没来,一个人孤零零的,等等。 不小心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,一定不能马上关上,我只好默默的等待那最后的希望,不知何时才肯缓缓的探出头来。 “好想谈恋爱,不管那个人会是谁,让我愤怒的孤独任意撒野,拥着他,不怕黑…”这是范晓宣的歌,她长大了。 还有徐怀钰的“当王子被发现,我们向前冲吧…” 每个女孩都有她自己的王子,他会在她生命中的某一天出现,牵着她走进幸福的殿堂——这是我小时侯看童话书得出的结论,当时我做梦也不会料到,将来有一天,自己会把它捧作圣经,这么热切的期待它的实现。 于是我一直等。这你肯定了解的,我们周围的世界不允许一个女孩子把她心里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,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行,要不然,人们就会笑她头脑有问题,或者责怪她不矜持,不懂规矩。 高一下学期刚开始的时候,地面上还铺着凝成冰块的积雪,走路必须非常小心,倒不是因为摔下去会疼,而是衣服弄脏了很麻烦。我觉得奇怪,那些雪居然不是白色的,冰也不是透明的,看上去非常不干净。 没过几天,一则相当轰动的新闻随即在校园里沸沸扬扬的传开了,是关于初二年级一个十四岁的女孩的。有一天晚上她从六楼的阳台跳下,第二天清早被人们发现时已经没有了气息。 她跳楼的原因也是众口纷云,但不外乎是父母离异,试考不理想什么的,还有,她主动跟班上一个很优秀的男孩说出了“我喜欢你”的话,被她爸爸狠狠的扇了一巴掌。 知道了这个女孩的经历,我真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她。其实,回想一下,我的十四岁里,也有披着金色嫁衣的小草,有浮在泪水上看似完整的家,还有男孩子传的纸条和很要好的朋友,跟她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。只是,我比她多拥有了一件东西,那就是锦绣的歌“冷不冷,我的双手给你加温…”如果可以早一点认识她的话,我一定要把这首歌唱给她听,或者亲口对她说,冷不冷,我的双手给你加温。我固执的以为,只要得到一点点的温暖,她就不会向前迈出那一步。 关于她的传言依然铺天盖地的振动在我周围的空气里。报纸也赶来凑热闹,趁机开了个“教育专栏”把女孩的“故事”渲染得比侦探小说还扣人心弦,然后呼吁人们珍惜生命,而此前他们只知道炒作明星绯闻。我听得出来,有些人的话语里一丁点儿怜惜的影子都找不到。如果他们只是责怪女孩的任,我无话可说,毕竟,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心思的微妙,本来就不奢望被太多人了解。但是,往往有人爱把这件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,百嚼不厌,这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愤怒,恨不得粉笔进去,把他们的气管填成实心的。 好在,他们的话题最后还是很识趣的平息了。 我在一个春天的午后回到初中的校园,站在教学楼前一棵最高大的松树下,看见头顶的阳光绕过层层叠叠的枝叶,在松树青灰色的影子里画着圆圈。 如果我能数请这些圆圈, 我就能找到女孩来过的痕迹。 这些圆圈能数清吗? 不能。 所以我找不到女孩来过的痕迹。 十一 我刚才提过的吧,我们周围的世界不允许一个女孩子把她心里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,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行。 所以,当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主动跟一个优秀的男孩说出“我喜欢你”的话之后,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 老实说,女孩的遭遇给了我不小的触动。有一阵子,我也在犹豫,把握不住自己的想法,但我终于还是固执的走到了高原面前。高原是我的男朋友,请你不要惊异。 我读过村上树的小说《挪威的森林》,对里面直子和木月的感情印象颇深。虽然我不赞同他们的生活方式,但却非常羡慕他们对待感情的态度,一切都顺其自然,像山涧里清澈的泉水,完全不沾染世俗的调,透明得让人不忍触碰。 毫不夸张的说,我对高原的感情也是这样的。 我和高原是在高二那年开始的,起初只是要好的朋友,后来经过一个平滑的过程,就水到渠成的走到了一起。我喜欢这种自然的清新,而且陶醉。 我喜欢他的理由可以简单到一场篮球赛。记得那天他穿的是一套白色的球衣,我觉得个子高的人,怎么穿都会好看的,比方得可爱一些,他就像一只活跃的白鸽子。我仔细看过他灌篮,身体轻松跃起就把球拍进去了,虽然还达不到川枫那种过分夸张的娴熟,也没有樱木花道的那股野蛮劲儿,但那是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的方式,动作干净利落,换了谁都学不来。 可惜的是那场球赛他还是输了,一分之差。 我看到了他的眼泪,一滴,顺着左边的脸颊滑落,但很快就被擦去了。我突然感到心里一紧绷的弦被猛的拨动了一下,男孩子的眼泪是珍贵的东西,他们被灌输了太多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道理,勇于表达真实感情的人变得踏破铁鞋无觅处。打那时起我发现自己是喜欢他了。 我知道,你马上就会向我提起夏天的名字了。这其实是一种俗气的想法。换个说法吧,我喜欢过夏天,但我爱的是高原“喜欢”和“爱”是不一样的,对吧。 很不愿意把他们并列在一起比较,如果非比较不可,我觉得他们除了名字押韵,球衣反面都印的是7号之外,也没什么相似的地方。高原比夏天高些,成些,可能话还不能这么讲,因为夏天在我心里一直是个停留在十六岁,爱穿橙衣服,成天粘着足球的男孩,他的变化往往容易被我忽略。 每天放学我都自然而然的和高原走在一起,短短的一会儿,也能给我莫大的足。他的肩膀很高,站在他身旁的感觉,和靠在爸爸怀里的有些类似,总之就是很安全。我想,如果可以和他这样一直走下去,走到海边,我恐怕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。 思姚知道我和高原的事,很开心。她握着我的手,像小孩子那样晃啊晃的,我觉得她那一刻的微笑似曾相识,后来才想起,那是当她被夏天牵着 WWw.PInGG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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